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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年參與了多場房地產項目的廣告公司招標,比較突出的感受是:廣告公司在競標中的忽悠是越來越猛烈了,比策劃公司、代理公司還要兇猛。聽這些廣告公司提案有時真是心驚肉跳,他們忽悠過頭的最核心的一點就在于——過分夸大了廣告在整個房地產營銷過程中所能夠起到的作用!
不知道有多少次,我聽到了諸如此類的說法:甲廣告公司說,我們操作的那個項目賣得很好,首先是因為我們的形象定位好,核心推廣語高屋建瓴、觸動人心;乙廣告公司說,通過我們的二次包裝與推廣,原本的一個死盤又活了;丙廣告公司說,因為我們充分運用了整合傳播,某項目的價格提升了30%、銷售周期縮短了50
%;丁廣告公司說,我們不是在為了賣房子而做廣告,我們是在通過塑造企業(yè)的品牌來促進銷售,這叫做品牌推廣;戊廣告公司說,因為我們的項目包裝和品牌塑造到位,僅僅做了三次NP,就賣了幾個億……花樣繁多,不一而足! 估計在地產圈里呆久了,尤其是干過甲方的,都曾經聽到過廣告公司類似的說法。只是,如果是策劃公司或者代理公司講出類似的豪言,還倒是情有可原,但尤其是這種“賣得多好”、“死盤變活”之類的話從僅僅負責項目包裝與推廣的廣告公司嘴里說出來,可就真是讓人笑掉大牙了。
一、廣告是什么?
廣告分非經濟廣告與經濟廣告兩種,今天我只說經濟廣告,又稱商業(yè)廣告!
教科書上說:廣告是為了某種特定的需要,通過一定形式的媒體,并消耗一定的費用,公開而廣泛地向公眾傳遞信息的宣傳手段!
廣告的作用的什么?
教科書上說:廣告,以盈利為目的的廣告,通常是商品生產者、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溝通信息的重要手段,或企業(yè)占領市場、推銷產品、提供勞務的重要形式。不難理解,廣告的作用其實很簡單,或傳播信息,或樹立形象,但無論怎么說,廣告就是營銷的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,就是為實現(xiàn)短期或長期銷售目標服務的。
二、影響廣告起作用的中間因素
有一個最基本的廣告法則——AIDMA理論,只有先引起注意(Attention),才能提起興趣(Interest),進而激起欲望(Desire),并且增強記憶(Memory),最終采取行動(Action)。但是,對于任何企業(yè)而言,并不是你把廣告投放出去,就會自然的產生銷售,不會有人提著錢上門來買你家的商品。從廣告引起消費者對商品的好感到發(fā)生實際購買之間,還有無窮的變數(shù)!
在最傳統(tǒng)、最基本的市場營銷觀念中有個4P組合,分別是產品( product)、價格( price)、地點( place)、促銷( promotion),唯有這四個環(huán)節(jié)湊齊,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營銷過程。第四P促銷暫且不提,僅就前三個因素而言,任何一個P出了問題,都會造成廣告的無效,直至浪費!
舉幾個最通俗的例子,羽絨服在北方年年熱銷,但在南方就是賣不動,這是因為地域的消費差別;雪糕之類的冷飲到了冬天肯定賣不過夏天,這是季節(jié)產品的消費差別;再比如你到酒店消費,你指定消費的酒品就不一定有,要么自己出去買,要么就得被迫消費酒店里專賣的酒水,這是銷售通路的差別。而這些,都不是廣告能夠改變一絲一毫的!
廣告只是與其他多種營銷手段和營銷環(huán)節(jié)綜合使用來共同完成銷售目標的助力之一,只有在三種前提情況下,廣告在整體行銷中的主導作用才能遠超過其他所有力量:
第一、商品在物理功能方面的異常同質化,產品同質化越強的商品,廣告的作用越大;
第二、消費者對產品品質方面關注度越低的商品,廣告的作用越大;
第三、與競爭對手擁有幾乎完全等同的其他各種競爭條件,如市場環(huán)境、價格策略、銷售終端等!
否則,廣告的作用很難與銷售量的多寡直接掛鉤!